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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法规知识问答


1、《党纪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凡违犯党的纪律应当给 予党的纪律处分的,都适用该条例。 
2、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坚持从严治党原则;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是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是坚持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3、什么是违犯纪律?  
答:凡是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的法律、 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条例应当受到追究的 行为,就是违犯纪律。   
4、党的纪律处分共有几种?  
答:党的纪律处分共有七种,其中对党员的处分有五种: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 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党组织的处分有两种:即改组、解散。  
5、什么是从轻、从重处分?  
答: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条例》 分则中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当受到的处分的幅 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6、什么是减轻、加重处分?  
答: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条例》 分则中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 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7、《条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⑴主动交代错误的,  ⑵主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⑶主动挽回损失或者 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⑷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⑸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8、《条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⑴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  ⑵包庇同案人的;  ⑶唆使他人违犯纪律的;  ⑷串供或 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 提供证据材料的;  ⑸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的;  ⑹ 《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9、《条例》总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总则共5章32条,它规定了实施党的纪律处分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基本原则、 处分种类和运用规则等。  
10、什么处分属党内重处?  
答:撤销党内职务(含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属党内重处,受党内重处的党员, 应 当给予其相应的政纪处分。  
11、《条例》分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共7章128条,它按违纪行为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分列了“政治类、组织人事类、 经济类、失职类、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类、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违反社会管理秩 序类”等7种类型,128条具体违纪错误。  
12、什么是经济类错误?  
答:所谓经济类错误,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扰乱、 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得公私财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资财,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依照《条例》应当受到追 究和处分的行为。  
13、什么是贪污错误?   
答:贪污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其财物的行为。  
14、什么是职务侵占错误?  
答:职务侵占错误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或者职工中的共 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15、什么是受贿错误?  
答:受贿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16、什么是收受礼品错误?  
答:收受礼品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或者接受其他礼品,按照党和国家规定应当登 记、交公而不登记、不交公的行为。  
17、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问题为什么不是小节问题?  
答:在公务活动中,送礼的单位或个人为什么要送礼,说到底是冲着你的权力来的, 是冲着你现在或者将来能为这些单位或个人带来利益(甚至非法利益)或对送礼的经济、 政治等方面的利益产生影响,因而进行的预期投资。所以,收受礼品错误往往与受贿有 着密切的联系,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犯错误就是从收受礼品开始,后逐步发展到受贿, 甚至走向犯罪,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收受礼品错误的严重性和导致的后果。  
18、什么是挪用公款错误?  
答: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 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19、什么是非法占有错误?  
答:所谓非法占有错误是指共产党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 非法占有非本人经 管的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付少量钱款等方式占有国家、 集体、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或者将本人、亲属应当 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及其他单位报销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物 的行为。  
20、什么是失职类错误?  
答:失职类错误是指在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 国有资 产占控股地位的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21、什么是直接责任者?  
答: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造 成的损失起决定作用的党员。  22、什么是主要领导责任者?  
答: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 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  
23、什么是重要领导责任者?  
答: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  
24、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  
答:直接经济损失, 是指与直接责任者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而造成财产毁损的实际价 值。  
25、什么是间接经济损失?  
答:间接经济损失是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  
26、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在职务的安排上有什么规定和限制?  
答: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 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7、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职务的安排上的什么规定?  
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二年内, 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 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28、党员一人犯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合并处理,按所犯错误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29、党员占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多长时间,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处分?  
答:六个月  
30、党员嫖娼的,给予何种党纪处分?  
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1、对于违犯纪律的党员实施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责令退赔或收缴。  
32、什么是主动交代?  
答:主动交代是指犯错误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 或者在组 织检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33、包庇犯有严重错误应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4、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5、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是否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  
答:没有  
36、某镇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过程中,擅自离开现场与一些村干部打扑克, 结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属于什么错误?  
答:其行为属于失职错误。  
37、某国家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手机话费拿到下属单位报支,其行 为属于什么行为?  
答:其行为属于非法占有行为。  
38、某党员领导干部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差额部分应以什么错误论处?  答:应以非法所得论处。  
39、某机关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一个体户借贷20万元,后该个体户送 给他5000元感谢费,请问该党员干部犯了什么错误?  
答:犯了受贿错误。  
40、某事业单位党员负责人,经常用公款大吃大喝,一年内单吃喝招待费就花去10 万元,其行为犯了什么错误?  答:其行为犯了挥霍浪费国家资财错误。  
41、某镇工业公司经理,在私人建房期间,从镇砖瓦厂以低于出厂价的价格购砖4 万块,请问这位经理犯有什么错误? 
答:犯有非法占有错误。  
42、某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一次业务洽谈期间收到对方一份价格2000元的纪念 品,回单位后,既没有登记,也没有上交,请问其行为属什么错误?  
答:属于收受礼品错误。  
43、某党员领导干部在负责承建一项建筑工程过程中,包工头为了能承办到工程, 送给该领导进口手表一块,价值3000元,事后该领导既没有登记,更没有上交,经查, 也未发现其为包工头有谋利行为,请问其行为属于什么错误?
答:属于收受礼品错误。  
44、某党员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经常在群众中散布一些与党的方针、政策不相一 致的言论,甚至公开挑动群众与党的政策相对立,并造成一定的影响,请问该党员是不 是违纪,犯有什么类型错误?  
答:是违纪,犯有政治类错误。  
45、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党员利用自己保管公司建筑材料的机会,盗取本公司的钢材 建私房,其行为属于什么错误? 
答:此行为属于职务侵占错误。  
46、什么叫监察对象?  
答:监察对象即法律规定监察机关所监察的组织和个人。  
47、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答: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  
48、县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哪些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答:1、县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2、县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各部门 任命的其他人员;  3、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以及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  
49、保护监察人员合法权益有何规定?  
答: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 阻碍监察人 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50、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 财务帐目及其他有 关的材料;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 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 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51、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 导人员批准,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答: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 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52、遇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答: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应 当予以纠正的;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 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 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 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53、行政处分分为哪几种?  
答: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5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可 以向哪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答:同级监察机关。  
55、行政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答: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56、重要监察决定和重要的监察建议,是否需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 关同意?  
答:需要  
57、被监察人员拒绝就监察机关所提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监察机关如何处理?  
答:监察机关可以责令改正,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8、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构筑哪两道防线?为什么说《廉政准则》 是一道思想道德防 线?  
答:尉健行同志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设立两道防线,一 道是思想道德防线,另一道是党纪国法防线。《廉政准则》既是一把尺子,又是一面镜 子,经常用于对照,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已,拒腐防变。 可以说《廉政准则》是一道科学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59、《廉政准则》核心问题是什么? 
答:核心是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防止以权谋私。  
60、《廉政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廉政准则》的适用范围:确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县(处) 级以 上党员领导干部为主要适用对象。同时要求,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乡 (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  
61、《廉政准则》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规定,共6个方面30个不准。  
62、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哪几种行 为发生?   
答:⑴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⑵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 馈赠和宴请;  
⑶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⑷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⑸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 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⑹不准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败。  
63、什么叫“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答:所谓“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是指主动地采取提要求、 暗示等方式向 接受管理、服务的当事人(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要钱要物的行为。  
64、什么是“可以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答:所谓“可以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是指执行公务相联系 的、与正常履行公务相冲突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65、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有哪几个不准?  
答:⑴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   ⑵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 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⑶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⑷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 者投资入股。  
66、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规定了哪几个不准?  
答:⑴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⑵ 不准借 用公款逾期不还;   ⑶不准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⑷不准用公款参与 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⑸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67、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有几个不准?  
答:⑴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   ⑵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⑶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 干部选拔任用;   ⑷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   ⑸不准在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68、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有哪 几个不准?   
答:⑴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   ⑵ 不准用公 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   ⑶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 (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   ⑷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 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⑸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 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69、为什么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  
答:党政机关和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 不仅不利于经济体制改 革的进一步深入,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败坏改革的声誉,而且与我们 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相悖,直接危害党风廉政建设,极易产生以权谋私、权钱交 易等各种腐败现象。如果任其发展,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腐蚀党的肌体,毁 掉一批干部。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一直重申党员干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 是从体制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70、“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 张浪费”。这方面共提出哪五个不准?   
答:⑴不准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   ⑵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 修、购买住房;   ⑶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⑷不准违反规定配备、 使用小汽车;   ⑸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  
71、“30个不准”行为规范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30个不准”较之原先的规定更系统、概括、准确, 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 相对的稳定性。二是既有很强的的现实针对性,又有一定的预见性;三是把全面要求和 禁止性规定有机结合在一起;四是体现了党内条规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72、《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由准负责?  
答: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模 范遵守《廉政准则》,同时抓好主管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贯彻实施。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将如何处理?  
答: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组织处理 或者纪律处分。  
7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性有哪些?  
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 是贯彻落实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75、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答: 第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 工作实际和本单位实际, 学好 《廉政准则》;  
第二、党员领导干部要谨慎用权,以身作则,经常检查,自觉纠风,带 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第三、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抓《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带动和促进本地区、本部门的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四、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同违 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坚决斗争。  
76、对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答: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77、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 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 发展、稳定的大局。  
78、江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责任制有何要求?  
答:江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 导责任,要在抓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 议事日程,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79、制定《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80、制定《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邓小平理论, 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 一系列重要论述,成为制定《规定》的指导思想。  
8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答: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8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是什么?  
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领导。  
8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其他具体制度有什么不同?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并切实负起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与其他具体制度相比,是一项具有 全面性、关键性、根本性的制度,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 
84、实行责任制要坚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 纪委组织协 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85、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86、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正职、副职及其他成员 是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 
87、什么叫“一岗双责”?  
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 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 就要管到哪里,一旦出了问题,责任就要承担到哪里,这就叫“一岗双责”。  
88、对领导班子的正、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何规定?  
答: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89、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政建设负什么责任?  
答:负全面领导责任。  
90、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 政建设中承担领导责任的内容有哪些?  
答: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 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 干部 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 育;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 本系 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5、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 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 考核;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领导、 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91、责任考核的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答:党委(党组)负责领导、 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 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 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领导干部执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9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由谁负责?  
答:党委(党组)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 还要 领导、组织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的具体工作应当由 党委牵头、领导和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来共同进行。  
93、责任制考核应注意什么?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 广泛听 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94、责任制考核的目的是什么? 
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 负起责任,党政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党内廉政建设,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95、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的结果应如何运用?  
答:应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96、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哪一机关负责?   
答: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97、谁是责任追究的对象?  
答: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对象, 也是责任 追究的追究对象。  
98、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 领导责任。   
99、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的内容有哪些?  
答:⑴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 或者对上级 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 报,压制不查的;     ⑵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 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⑶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 响的,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⑷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收、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 的;     ⑸授意、指使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员、 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⑹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包庇、纵容的。  
100、如何全面推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一要明确责任主体,提高责任意识;二要细化责任内容,界定责任范围; 三要 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责任考核;四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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